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haccp或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餐饮经历或五年及以上社会团体餐饮服务经历、经营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 b 级以上(含)的企业。(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
2024-10-18丨招标公告丨吉林
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5.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
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20万元。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预估含税金额为准;若未明确预估含税金额,须同时
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详见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相应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jm-2024-10-01176;2.项目名称: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
肉类、粮油类、杂副食品类、冻货类、鲜活鱼类、果蔬蛋类等。 2.交货地点:长春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农安县工业集中区) 3.交货方式:由供货方配送。 二、供货方式: 购方提前一天将品种、质量、数量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货方,供货方接到通知后按需方要求及时供应。 三、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
2024-10-18丨招标公告丨吉林
,在中国境内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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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供应商须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餐饮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厨师须有厨师证。 6.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13: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8:30 至
2024-10-18丨招标公告丨吉林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长春市双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双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13: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
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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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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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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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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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